模块3 财务与融资 · 第9讲《利润与所得税》 · 9-2 利润与所得税(下):计税基础与税收优惠
限额扣除④ · 公益性捐赠(12% 与结转 3 年)
A · 第4阶 例题 │ 卡 11 / 27 · 卡内节奏 例题 —— 基数不是收入,是「年度利润总额」——跟前面几项都不同 4:41–5:07
决策场景 B|公益捐赠的限额基数换人了:前面三项经费、招待费都拿「收入」做基数,公益捐赠拿的是利润总额。这是它最特别的地方。
1
例题
规则(教材原话)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 12% 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 12% 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
例题
例 9.2-4:算到底
| 步骤 | 算式 | 结果 |
|---|
| 已知 | 本年度利润总额 500 万;实际发生公益性捐赠支出 80 万 | — |
| ① 限额 | 500 × 12% | 60 万 |
| ② 当年可扣 | min(80, 60) | 扣 60 万 |
| ③ 超部分 | 80 − 60 | 20 万 结转以后 3 年 |
| ④ 效果 | 当年调增 20 万;若 3 年内补足,届时可再扣 |
3
易错
★ 三个要害
- 基数是年度利润总额(即 9-1 的利润总额!),不是收入、不是利润表的净利润
- 必须是公益性捐赠非公益捐赠不得扣除(不在限额内,全额调增,见第 13 张)
- 通道必须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并取得合法票据——直接捐给个人的不算
4
易错
唯一能结转的两种
限额扣除里 公益捐赠(超 12% 结转 3 年) 与 职工教育经费(超 8% 结转) 可以往后挪;业务招待费、广告费(烟草除外)、三项经费超了就是当年作废。
导览
01
所得税的概念与应纳税所得额
02-04
收入总额与不征税收入
05-06
扣除项目与限额扣除
07-11
职工薪酬与不得扣除
12-13
资产的禁区与计税基础
14-17
资产税务处理
18-19
亏损结转与境外抵免
20-21
应纳税额计算
22
税收优惠
23-25
扫雷与收束
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