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块3 财务与融资 · 第9讲《利润与所得税》 · 9-2 利润与所得税(下):计税基础与税收优惠
为何会计利润不等于应纳税所得额
A · 第1阶 为何 │ 卡 2 / 27 · 卡内节奏 为何 —— 会计准则算「赚多少」,税法算「该交多少」——两套目的不同的账 0:40–1:10
决策场景 B|9-1 那道例题算出利润总额 560 万,按 25% 是 140 万。但企业真按 140 万交税吗?几乎不可能恰好相等。因为会计要「真实反映经营」,税法要「应收尽收、应收不漏」,两边的口径天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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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
两套账的三个不同
会计利润:按《企业会计准则》算,目的是反映经营成果,讲配比与谨慎性(减值准备、预计负债都能进账)。
应纳税所得额:按《企业所得税法》算,目的是组织财政收入,讲法定与实际发生(准备金、超额费用通通不认)。
三个典型冲突:①计提的减值准备 会计认、税法不认;②业务招待费 会计全额进管理费用、税法只认 60%;③税收滞纳金 会计进营业外支出、税法连扣都不让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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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
所以中间必须加一道「纳税调整」
- 调增会计上扣了、税法不让扣的(招待费超标、滞纳金、罚款、非公益捐赠)→ 加回来
- 调减会计上没扣、税法让扣的(国债利息免征、研发加计、亏损弥补)→ 减掉
- 结果利润总额 ± 纳税调整 = 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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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
一句话
会计利润是「赚了多少」,应纳税所得额是「税法认你赚了多少」——两者之间靠纳税调整连接。做题的固定动作永远是:先看会计利润 → 再逐项判断哪些要调 → 调完才是计税基数。
导览
01
所得税的概念与应纳税所得额
02-04
收入总额与不征税收入
05-06
扣除项目与限额扣除
07-11
职工薪酬与不得扣除
12-13
资产的禁区与计税基础
14-17
资产税务处理
18-19
亏损结转与境外抵免
20-21
应纳税额计算
22
税收优惠
23-25
扫雷与收束
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