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与合同价格调整(四):物价变化调价——价格指数法与价格信息法
0:00 / 0:00
1.0×
← 返回图卡目录
模块4 招标采购与计价依据 · 第17讲《工程计量与支付》 · 17-4 计量与合同价格调整(四):物价变化调价——价格指数法与价格信息法

八项不调(上)

A · 第2阶 是什么 │ 卡 7 / 30 · 卡内节奏 是什么 —— 除合同另有约定,耗材、中小工具、措施费、机具非燃料、非调价材料五项不因物价变化调整 2:59–3:26
决策场景 B|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按合同履行及完成工程所发生的下列费用不因物价变化而调整合同总价和合同单价——先看前五项,再看发包人供料的特殊规则。
A 认知台阶
1
是什么

★★ 八项不调 ①~⑤

#不调项口语记
①施工耗材费用耗材不调
②中小型工具使用费小工具不调
③措施项目费用措施不调
④除燃料动力费外的其他施工机具使用费机具只调燃料动力那部分
⑤不属于合同约定调价项目的材料费(除价格异常外)名单外材料不调
2
是什么
  • 甲供材可由发包人按实际变化调整,但不列入合同总价
  • 材料暂估价按 17-3 暂估价条款执行(税前价取代)
3
是什么

★ 一句话

耗材、小工具、措施、机具非燃料、名单外材料——五项不调。
调价原则与八项不调
01-08
价格指数调差法
09-17
价格信息调差法
18-26
扫雷与收束
2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