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块4 招标采购与计价依据 · 第17讲《工程计量与支付》 · 17-5 计量与合同价格调整(五):工程索赔——五类事件、28天程序与费用组成
发包人处理三步
A · 第2阶 是什么 │ 卡 25 / 30 · 卡内节奏 是什么 —— 收到意向后未约定14天内书面要求补充材料;收到报告28天内答复逾期视为认可;接受处理结果按当期进度款过程结算款比例及竣工结算剩余支付 7:13–7:50
决策场景 B|对承包人索赔的处理——发包人侧的三步+支付方式,沉默条款再现。
1
是什么
★★ 处理三步
| 步 | 时限 | 做什么 |
|---|
| 1 | 收到意向通知书后,合同约定期限(未约定为 14 天) | 查验记录证明材料;需要补充的书面提出进一步提交材料的要求 |
| 2 | 收到索赔报告或进一步证明材料后 28 天内 | 将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逾期答复或未答复=视为索赔要求已被认可 |
| 3 | 处理结果 | 承包人接受→按支付方式付款;不接受→按争议解决办理 |
2
是什么
- 当期先付作为增加合同价款,在当期进度款、施工过程结算款中按付款比例支付
- 余款在竣工结算款支付剩余费用
- 解除不接受致合同解除的,按合同解除结算规定处理
3
是什么
★ 一句话
补材料 14 天、答复 28 天——不答复=认可(沉默条款第三现)。
变更价款定价
01-12
五类索赔事件
13-22
索赔程序与发包人索赔
23-26
扫雷与收束
2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