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与合同价格调整(六):现场签证与期中支付——预付款、安全生产措施费与进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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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4 招标采购与计价依据 · 第17讲《工程计量与支付》 · 17-6 计量与合同价格调整(六):现场签证与期中支付——预付款、安全生产措施费与进度款

暂付规则与争议处理

A · 第2阶 是什么 │ 卡 27 / 30 · 卡内节奏 是什么 —— 承包人未提交申请或未考虑调价款发包人可暂付;暂付仅作期中支付不作结算依据不得就差异索赔;有争议按无争议部分出具支付证书并支付 5:38–5:53
决策场景 B|期中一般规定的两条兜底:暂付规则+争议先付无争议。
A 认知台阶
1
是什么
  • 触发承包人未提交期中支付申请,或申请未考虑已完合同调整价款
  • 处理发包人可暂按累计已完工程价款及合同调整价款暂付期中价款
  • 两条限制暂付仅作期中支付、不作为工程结算及已完工程的依据;承包人不得就暂付与结算的差异提出索赔
2
是什么
  • 规则双方对部分清单项目计量计价有争议的,发包人应按无争议部分出具支付证书并支付(17.5.4 细则,先立此纲)
  • 粗略计量仅作进度款支付使用的应在文件中明确不作结算依据
3
是什么

★ 一句话

你没报我先暂付(不作结算依据);有争议先付无争议部分。
索赔期限与费用组成
01-09
三种算法与报审
10-15
现场签证
16-23
期中支付与收束
2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