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与合同价格调整(五):工程索赔——五类事件、28天程序与费用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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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4 招标采购与计价依据 · 第17讲《工程计量与支付》 · 17-6 计量与合同价格调整(六):现场签证与期中支付——预付款、安全生产措施费与进度款

例17.4-4:事件1

A · 第4阶 例题 │ 卡 13 / 30 · 卡内节奏 例题 —— 举报混凝土不合格指令停工,检测质量符合要求→应批准索赔;依据重新检查条款:由发包人承担增加费用和延误工期并支付合理利润 10:37–10:57
决策场景 B|事件 1:主体结构施工时,发包人收到商品混凝土不合格的举报,立刻指令总包单位暂停施工。经检测鉴定单位抽样检验及实体抽芯检测,质量符合要求。总包单位提交暂停施工后人员窝工及机械闲置的费用索赔申请。应否批准?
A 认知台阶
1
例题
  • 结论应批准施工总包单位的索赔申请
  • 理由按《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重新检查条款:经检查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2
例题
  • 条款表 17.4-1 第 16 条「监理人对隐蔽工程重新检查,检验合格」
  • 档位第一档:工期+费用+利润全给——发包人方动错手了
3
例题

★ 一句话

查了没事=发包人买单:费用+工期+利润三件套。
索赔期限与费用组成
01-09
三种算法与报审
10-15
现场签证
16-23
期中支付与收束
2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