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与合同价格调整(六):现场签证与期中支付——预付款、安全生产措施费与进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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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4 招标采购与计价依据 · 第17讲《工程计量与支付》 · 17-6 计量与合同价格调整(六):现场签证与期中支付——预付款、安全生产措施费与进度款

签证程序三条

A · 第2阶 是什么 │ 卡 17 / 30 · 卡内节奏 是什么 —— 接受发包人要求7天内提出签证签证同意后施工;发包人48小时内确认或提修改意见否则视为认可;确认的签证费用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1:36–2:18
决策场景 B|合同对现场签证未作具体约定时,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处理——三条程序,又见沉默条款。
A 认知台阶
1
是什么

★★ 程序三条

步时限规则
1接受发包人要求后 7 天内承包人提出签证,发包人签证同意后施工;无相应计日工单价的,签证还应包括用工数量和单价、机械台班数量和单价、使用材料品种及数量和单价
2发包人收到签证报告 48 小时内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为该签证报告已被认可
3确认后现场签证费用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2
是什么
  • 先签后干发包人未签证同意,承包人施工后发生争议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负
  • 又见默认48 小时不答复=认可(本系列沉默条款第 N 现)
3
是什么

★ 一句话

7 天先签后干、48 小时不回即认可、签证款同期支付。
索赔期限与费用组成
01-09
三种算法与报审
10-15
现场签证
16-23
期中支付与收束
2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