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与合同价格调整(二):清单缺陷15%红线与工程变更价款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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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4 招标采购与计价依据 · 第17讲《工程计量与支付》 · 17-2 计量与合同价格调整(二):清单缺陷15%红线与工程变更价款确定

取消补偿与新增工程

A · 第3阶 工具 │ 卡 23 / 30 · 卡内节奏 工具 —— 非承包人原因取消原定工作且费用未含他处→补偿损失费用及合理预期收益;新增工程签补充协议、实施前三件套、四个差异因素、措施五类 9:11–10:38
决策场景 B|两条很值钱的规则:取消工作的补偿和新增工程的计价。
A 认知台阶
1
工具
  • 原因非承包人原因,发包人变更取消了某项原定工作或工程
  • 未含他处费用或应得收益没有包含在其他已付或应付项目中、也不在任何替代工作里
  • 补偿内容发包人应补偿损失费用及合理的预期收益
2
工具
  • 定价按合同约定的计算标准、合同单价及投标报价水平算价,或重新协商计量计价规则;签订新增工程合同或补充协议
  • 实施前三件套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进度计划、自身要求费用的报价单(含分部分项与措施项目清单)提交发包人审核
  • 用合同单价看四差异人材机单价与市场价差异、量差引致的批量影响、偏高偏低单价修正、竞争价与协商价差异
  • 措施费五类施工机具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文明施工与环保措施费、现场管理人员费及其他必要费用
3
工具

★ 两条兜底

新增工程发生变更→按承包人所报并经发包人审定的报价单综合单价计价;宜先谈定工期单价总价再实施;除合同另有规定,不影响原合同的工期、缺陷责任期、各类结算与支付、误期赔偿费。
调价总规定
01-06
清单缺陷15%与两公式
07-19
变更价款与例题
20-25
扫雷与收束
2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