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块4 招标采购与计价依据 · 第17讲《工程计量与支付》 · 17-2 计量与合同价格调整(二):清单缺陷15%红线与工程变更价款确定
总价合同:不调与例外
A · 第2阶 是什么 │ 卡 9 / 30 · 卡内节奏 是什么 —— 总价合同价格与工期不因清单缺陷调整;例外=暂定数量单价计价的项目 1:48–1:55
决策场景 B|总价合同更干脆:合同价格及合同工期不因合同清单缺陷而调整——量是包死的。唯一例外:合同约定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工程量为暂定数量、单价计价的项目,应按相应规定调整。
1
是什么
★★ 两种合同对照
| 合同 | 清单缺陷引致调整? | 例外 |
|---|
| 单价合同 | 调整(重新计量+两档规则) | 措施清单与工期原则上不动(安全措施、模板、约定计量项除外) |
| 总价合同 | 不调整(价格与工期均不动) | 工程量为暂定数量、单价计价的项目按规定调整 |
2
是什么
- 计量口径单价重算、总价不重算(17-1 卡11)
- 缺陷口径本集补齐:单价调价、总价不调
- 共同例外两种合同都认暂定数量单价计价项目
3
是什么
★ 一句话
总价包死缺陷不调;例外只有暂定数量单价计价项目。
调价总规定
01-06
清单缺陷15%与两公式
07-19
变更价款与例题
20-25
扫雷与收束
2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