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方式 | 要点 |
|---|---|
| 公开招标 | 发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组织投标;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在国家指定的报刊和信息网络发布 |
| 邀请招标 | 向三家以上具备承担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
| 类型 | 风险归属 | 要点与适用 |
|---|---|---|
| 总价合同 | 承包商担风险(对业主有利) | 固定总价:一次包死,不因环境变化和工程量增减而变。适用:工程量小工期短、环境变化小、设计详细图纸完整、结构技术简单、投标期宽裕 |
| 单价合同 | 工程量风险双方都不担 | 内容和工程量一时不能明确时采用;允许随工程量变化调整总价,对双方公平。缺点:业主要专门力量核实已完工程量,协调量大、投资易超预算 |
| 成本加酬金 | 承包商不担风险(业主担) | 实际成本+酬金。适用:工程特别复杂(研究开发性质);时间特别紧迫(抢险、救灾) |
| 情形 | 交货日期 |
|---|---|
| 供货方送货 | 以采购方收货戳记的日期为准 |
| 采购方提货 | 以供货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 |
| 委托运输 | 以供货方发运产品时承运单位签发的日期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