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限对照:四个"一年"和三个"三个月"
①预热
上一集收尾留了一句:下一集换一组数字,期限。四个"一年",三个"三个月",跨了五章。这一集讲的就是它。
先说句实在话,期限这一组,比上一集的罚款比例更难记。罚款比例难在数字长得像;期限难在——数字一样,起点不一样。
还有那一组"三个月",看着都是三个月,实际上一个是开工的最后期限,一个是办手续的提前量,一个是你不服裁决的申诉期。三件事,三种性质,只是数字撞在了一起。
②骨架
第一组,四个"一年"。它们讲的是同一件事:你还有一个机会,但这个机会有寿命。四个期限,四个不同的起点。
第二组,三个"三个月"。它们讲的是另一件事:你得提前动手,晚了就作废。
除了这两组,还有几个跟它们长得很像、必须分清的配角数:九十日、五年、三十日、两个月。这些是本集最容易挖坑的地方。
③主体一四个"一年"
先说四个"一年"里最出名的一个:撤销权。
你签了一份施工合同,事后发现对方签约时用了欺诈手段,或者条款明显不公平。法律给你一条退路:撤销。
ch05-11
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那天起,一年。一年内不去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主张撤销,这个权利就消灭了。
好,第一个坑来了。同样是撤销权,重大误解这一种,期限不是一年,是九十日。
ch05-11
受胁迫签的合同,撤销权也是一年,但起点不是你知道那天——是胁迫行为终止那天。
两句话摆一起看:一般情形,起点是"你知道";受胁迫,起点是"胁迫停止"。同样是"一年",问你从哪天算,答案不一样。这就是出题人最喜欢动手的地方。
ch05-11
从民事法律行为发生那天起,五年。五年内始终没行使撤销权,权利消灭。
注意,这是第三个起点。不是你知道那天,不是胁迫停止那天,是行为发生那天。所以撤销权这一个考点里装了三套起算点,它就是这个专题最典型的样子——"期限相同,起点不同"。
第二组的第一个"一年",换到工地上去。
ch09-30
职工或者他的近亲属、工会,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那天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记我方,也就是用人单位的期限是三十日。这个数放到最后一块细讲。这里你只要记住:职工方有一年。意思是,出了事故,主动权在职工手上,我方不能等。
教材专门补了一句:不是拖过一年就没事。如果超期是因为我方的原因造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算在一年里——那个钟还在走。还有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限制、社保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双方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或者打官司,这五种情形耽误的时间,都不计算在申请期限内。
所以"职工拖了一年没申请,我就没事了",这个想法不能用。这一年的真正含义是:申报这件事,我方得主动做掉。
第三个"一年",在施工许可证上。
ch03-04
中止施工满一年,恢复施工之前,建设单位要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不核验,不能复工。
这一条里,"一年"是状态的临界点:停工没停到一年,复工只要报告;停满一年,复工前必须先核验。所以是"满一年",不是"一年内"。
顺一句配套的数:在同一个考点里,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要在中止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一头是"一个月",一头是"满一年",同一件事的两端。
四个"一年"到这里齐了。我把四个起点再点一遍,你跟着在心里对一遍:
撤销权,一般情形——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撤销权,受胁迫——从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工伤职工方申请——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中止施工核验——停工满一年,恢复前核验。
四个都是"一年",四个起点、四种情形。这就是为什么光背"一年"没用——你得连着情形和起点一起背。
④主体二三个"三个月"
换第二组,三个"三个月"。这一组有个共同点,听完你就知道了。
第一个,还是施工许可证。
ch03-04
建设单位拿到施工许可证,要在三个月内开工。不能按期开工的,可以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
这个数怎么记?"三个月开工,两次延期,每次不超三个月。"三处都是三,只有次数是二。
还有两个细节,考试爱考。第一,申请延期必须在期满前提出,不能事后补办。第二,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注意这四个字:"自行废止"。不是被撤销,不是被吊销,是自己到期作废,不需要谁来下个处分决定。用词不一样,选项就不一样。
第二个"三个月",换到资质证书上。
ch02-13
资质证书有五年有效期,这个五年放到最后一块讲。证书快到期还想继续接活怎么办?在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前,向原资质许可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两个词要抠准。一个是"三个月前"——是提前量,不是"三个月内"。另一个是"原资质许可机关"——不是省里,也不是项目所在地。
还有一条对我方有利:许可机关在有效期届满前没有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意思是机关自己拖了,不能算到企业头上。
第三个"三个月",跳到争议解决。
ch10-16
仲裁打完了,你对裁决不服。从收到裁决书那天起三个月内,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三个要件一起记:三个月——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向中院——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六项法定事由。
补一句我方的视角:这三个月是硬期限,错过了,就少了一条最重要的反击途径。而且它没有"中止、中断"的明文规定。
三个"三个月"讲完了。它们性质完全不同:一个是开工的最后期限,一个是办延续的提前量,一个是申诉的存续期。数字一样,逻辑不一样——这就是这一组最容易错的地方。
⑤主体三长得像、必须分清的配角数
最后一块,把跟这两组长得很像的数排一排。这是本集最容易挖坑的地方,务必要过一遍。
第一对:三十日和一年,都在工伤认定里。
ch09-30
我方,也就是用人单位,从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那天起,三十日内申请。
超过三十日没申请,后果很重:这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费用,由我方负担。这句话是我方在整个第9章里最肉疼的一句。
遇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注意四个字:"经同意",不是自己延长。
所以这一对要记牢:三十日是我方,一年是职工方。方向别反,反了就是一道题的差别。
ch09-30
收到申请后十五日内审核材料;材料不全的,一次性书面告知补正;补正后十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
受理之后,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事实清楚的,十五日内作出。决定作出之日起二十日内,送达职工或者他的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串一下:十五日审核、六十日或者十五日决定、二十日送达。另外,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结论没出来之前,时限中止。
ch09-30
工伤认定申请表、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死亡、交通事故、抢救、民政救助这些特殊情形,还要另附相应证明。这几样里最容易卡住的是劳动关系证明——所以它必须跟实名制台账对得上。
记还有一句要记住:对不予受理或者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而且复议、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治疗费用。
ch09-30
职工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所以现场记录、安全交底、监控、证人证言,一样都不能少。
第三对:九十日和五年,都在撤销权里。前面讲过,这里只做对照:知道事情那天起一年,发生事情那天起五年。两个起点,两个数。
第四对:五年的两个用法。一个是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一个是撤销权的最长期间。长得一样,一个管证书,一个管权利,别串。
第五个:两个月。它是法院审查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期限——受理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裁定。和申请期配成一对:你三个月内申请,法院两个月内裁定。
最后把今天所有"三个月"的场合排清楚,这是本集最核心的对照:
施工许可证——三个月内开工,延期两次、每次不超三个月。资质证书——五年有效,届满前三个月申请延续。仲裁裁决——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个月申请撤销。
⑥数字总攻
问:撤销权,一般情形,多长时间?答:一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问:重大误解呢?答:九十日。短,因为是你自己看错。
问:受胁迫签的合同?答:一年。起点是胁迫行为终止之日。
问:撤销权最长多长?答:五年。从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
问:工伤,职工方什么时候申请?答:一年。从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
问:工伤,我方也就是用人单位呢?答:三十日。超了,期间的工伤待遇费用由我方负担。
问:工伤认定,材料审核多久?决定多久?送达多久?答:审核十五日;决定六十日,事实清楚的十五日;送达二十日。
问:施工许可证,多久内开工?答:三个月。可以延期两次,每次不超过三个月。
问:中止施工,多久内报告?恢复前要做什么?答:中止之日起一个月内报告;停工满一年的,恢复施工前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问:资质证书有效期几年?什么时候申请延续?向谁申请?答:五年。届满前三个月,向原资质许可机关申请。
问:撤销仲裁裁决,多长时间?向哪申请?答: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个月,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问:法院审查撤销申请,多久裁定?答:两个月。受理之日起。
问:工伤认定材料里,最容易卡住的是哪一项?答:劳动关系证明。要跟实名制台账对得上。
从"你知道"起算的:撤销权一年、重大误解九十日。从"事情发生"起算的:工伤职工方一年、工伤我方三十日、撤销权最长五年。从"状态持续"起算的:中止施工满一年核验。从"收到文书"起算的:撤销仲裁三个月。从"拿证"起算的:开工三个月。
⑦收尾
第一,四个"一年":撤销权从知道撤销事由起;受胁迫的从胁迫终止起;工伤职工方从事故发生起;中止施工满一年核验。
第二,三个"三个月":施工许可证三个月内开工,延期两次、每次不超三个月;资质延续提前三个月;撤销仲裁从收到裁决书起三个月。
记第四,期限题的解法只有一句话:先问从哪天算起,再问过了会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