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与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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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与劳动争议

主干课第9章 劳动用工时长 15.3 分钟
①预热
记先问一个最常被问到的问题。工人下班回家路上骑电动车出了车祸,算不算工伤?答:分情况,但先说最常见的一种。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属于工伤。这里面的"非本人主要责任",是这一条能不能成立的唯一开关。交警的责任认定书,就是决定这起工伤成不成立的钥匙。反过来说,如果工人自己闯红灯出了事、自己负主要责任,那就不构成。所以上一集留的那个问题,到这里有了一半答案。工伤这件事,门槛不在"是不是在工作时间",在于有没有对应的要件和证据。这一集讲三件事:什么情况算工伤和不算工伤;出了事之后谁在多少天之内必须做什么;工人不服、工钱又不给时走什么程序、受不受时间限制。一句话主线:工伤认定不计时效,但仲裁有时效。

②骨架
先把地图铺开,这一集分三层。第一层是安全卫生的制度底子。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第二层是工伤。认定看"三工",待遇看伤残等级,钱从哪儿出要看支付主体。第三层是争议。先调解,再仲裁;仲裁时效一年,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欠薪不受时效限制。三层之间有一条暗线。所有能在后面救你的证据,都在出事那天之前就已经形成了——档案、台账、监控,事后一律补不出来。

③主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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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垫一层底。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工作场所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要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跟工伤直接相关的有两样: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检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都要做。还有一条对工人有利的规定。劳动者有权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我方不得因此降低工资福利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违反了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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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着这一层"安全卫生的底子",补一条责任,它直接关系到我方会不会被罚、被关停。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不提供必要防护用品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顿;隐患不除致重大事故、造成损失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强令冒险作业这一条最重。强令劳动者违章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对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还有一类是暴力手段。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拘禁劳动者的,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注意是"以下拘留"、处罚对象是个人不是单位。
最后一句是信用代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会被社会公布,变成信用污点,和违法用工的信用惩戒连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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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正题,先看应当认定的六种情形。第一种: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这叫"三工",三个要件同时具备缺一个都不行。第二种要拆开记。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它的时间、场所、性质三个词要分开背:工作时间前后、工作场所内、预备性或者收尾性。进场前爬脚手架试脚、收工后关闸断水被砸伤,都往这条上靠。第三种也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第四种是患职业病,这一条是诊断结论说了算;第五种是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下落不明。第六条就是开头那句话。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视同工伤的有三种。第一种,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四十八小时是硬数字,它有两种并列写法:突发疾病当时就死了,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了。第二种,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到伤害。第三种,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前两项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一项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待遇——这是高频坑。旧伤复发这一种,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没有——这是高频坑。反过来,有三种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一是故意犯罪;二是醉酒或者吸毒;三是自残或者自杀。三个词都要咬准:是"故意"犯罪,过失不免;是"醉酒或者吸毒",不是违反治安;是自残或者自杀。但要注意另一面的规则。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只要不属于法定免责情形,职工一般违章、一般过失,都不影响认定。最后这一条才是真正管用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我方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所以事故当天就要固定证据:监控、班前会记录、安全交底、证人证言、规章制度。

④主体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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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期限,这是全章对我方最肉疼的一段。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三十日到了没申请,代价是这三十天里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全部由我方负担——范围是这段时间,不是全部费用。延期不是自己说了算。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职工那边也有期限。用人单位未申请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直接提出。所以"拖过一年就没事"是错的:我们拖三十日,拖到一年,职工照样能申请。还有一种超期不计算的情形。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入工伤认定申请期限。五种情形: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属于用人单位原因;社保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第三种正是我方原因,我方造成的拖延不能算在职工头上。行政这一侧的时限是一串嵌套。收到申请后十五日内审核,不完整的一次性书面告知补正,补正后再十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然后是决定期限。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事实清楚的十五日内作出。决定出来后还有二十日。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二十日内送达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保经办机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的治疗费用。举证责任也在我方这一侧。职工认为是工伤、我方不认为的,由我方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及有关部门都应当协助调查核实。

⑤主体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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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讲待遇之前,先记住两条基础规则。工伤保险是强制的,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不缴纳。"职工不缴费"四个字要背死:不能向工人收什么工伤分摊费。第二个规则是无过错责任。只要发生工伤,不属于法定免责情形,无论职工有没有过错,都享受待遇——被排除的只有故意造成的伤害或死亡。还有一条常被写错:工伤保险的补偿范围限于经济方面的损失,不包括精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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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十二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延长,但延长也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最长二十四个月,确认的机构是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不是省级也不是县级社保部门。这一段最贵的一句话是停工留薪期待遇。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期满或者评定伤残等级后就停发原待遇,期满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护理责任分两个阶段。停工留薪期内由所在单位负责;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基金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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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护理费三档,基数是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不是本人工资。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按百分之五十,大部分不能自理的百分之四十,部分不能自理的百分之三十,由基金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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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到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二十七个月、二级二十五个月、三级二十三个月、四级二十一个月本人工资。这几个月数不是随意的。二十七、二十五、二十三、二十一,等差二;伤残津贴是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百分之八十五、百分之八十、百分之七十五,等差五。这两组数都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基金补足差额。后续还有两个。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差额由基金补足;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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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级、六级。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十八个月、六级十六个月。分界线在这里:五六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五级是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六级百分之六十,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社保也要我方继续缴。两项一次性补助金的方向是反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解除终止须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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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级到十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十三个月、八级十一个月、九级九个月、十级七个月本人工资。十三、十一、九、七还是等差二,而且这档没有按月伤残津贴。触发条件跟五六级也不一样,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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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四十、其他亲属每人每月百分之三十、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再加百分之十,合计不超过生前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两个口径不要互换。丧葬补助金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用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下落不明的情况要单独记三个数字。因工外出或者抢险救灾下落不明的,事故发生当月起三个月内照发工资,第四个月起停发,由基金向供养亲属按月付抚恤金;生活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百分之五十。被法院宣告死亡的按因工死亡那条处理;一到四级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近亲属只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没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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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条,停止享受待遇的三种情形。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拒绝治疗的。这一条是我方对抗消极治疗、拖延鉴定的工具,"拒绝治疗"要有明确的拒绝意思表示的证据,书面告知加回执。它和认定阶段的排除情形方向正好相反:那边是不算工伤,这边是算工伤但停止待遇。

⑥数字总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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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到争议这一头。先看什么算劳动争议。主体上要卡死。必须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或者用人单位与工会之间,以劳动权利义务为标的;跟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在劳动行政管理中的争议不算。属于劳动争议的有九类,跟工地最相关的这七条:履行劳动合同;未订立书面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解除终止、应否支付经济补偿;返还保证金或者办理档案社保移转;未办社保手续且不能补办造成的损失赔偿;因工伤职业病请求工伤保险待遇;依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要求加付赔偿金。不属于劳动争议的六类里,有一条容易选错。是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这个不能单独起诉,要先走鉴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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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调解。调解组织有三类: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时限和生效要件。接到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结束,未达成协议的视为调解不成;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签名或者盖章、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委员会印章才生效。这一条最容易被忽略。调解协议生效后一方不履行的,不能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只能依法申请仲裁——所以签的时候一定要写清付款期限,并约定不履行可以走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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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仲裁时限,四个数字同框。受理是五日。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不予受理的书面通知说明理由,逾期未作决定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起诉;开庭通知是开庭五日前送达。审理时限四十五日:自受理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这条也是举证责任倒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证据(工资表、考勤、实名制台账、安全交底、规章制度都在这个范围)的,仲裁庭可要求限期提供,不提供的承担不利后果。还有几个程序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可裁决先予执行,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终局裁决第一类要卡"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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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最后一个数字,仲裁时效。普通时效是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中断和中止是两种算法。中断,是因为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救济或者对方同意履行义务,自中断时起重新计算;中止,是因为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自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然后是那条最要紧的例外。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时效限制——但它只对劳动报酬有效,工伤赔偿、违法解除不适用。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最后是司法解释那条规则。当事人在仲裁期间因自身原因未提出仲裁时效抗辩,在一审或者二审诉讼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基于新证据能证明对方请求权时效届满的才予支持。一句话:时效抗辩必须在仲裁阶段提,忘了提、诉讼阶段再提,法院不认,等于把盾牌扔了。

⑦收尾
记最后三条必背。第一条,应当认定工伤看"三工",视同工伤记住四十八小时,旧伤复发那一种没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第二条,我方三十日内申请、逾期期间费用我方负担,职工一年内可自行申请,行政部门六十日内决定、二十日内送达。第三条,仲裁时效一年,存续期间欠薪不受限制,时效抗辩必须在仲裁阶段提出。回到开头那个问题。下班路上出事算不算工伤,答案不在"是不是在工作时间",在"非本人主要责任"这两个字上。这一集所有期限的方向都指向我方。三十日、六十日、二十日、十五日,全从我方这一侧起算。模块5到这里收官。回看这四集:签合同、管人、管钱、管出事之后,最后一条暗线始终是同一条——所有能救你的证据,都在出事之前就形成了。下一章换角度,从"人"转到"我方自己的资格"。第一集讲的是资质,一个绕不开的问题:资质被撤销了,在建的工程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