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责任链:资质、按图施工、连带责任与返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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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责任链:资质、按图施工、连带责任与返修

主干课第7章 建设工程质量时长 12.8 分钟
①预热
上一模块讲合同,讲的全是钱的事。这一模块换条线,讲质量。而质量这条线的前面,压着一个更根本的前提:你得先有资格干活。
大概不少现场负责人都说过同一句:这活儿是专业分包干的,我们管不了。
这一集我们顺着这条责任链,走四道关口:你凭什么干活、谁在干活、出了事谁赔、交付之后还能追你多久。

②骨架
第一道,资质。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四项禁止:超越资质承揽、以他人名义承揽、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转包、违法分包。超越和挂靠罚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到百分之四,而转包和违法分包只罚百分之零点五到百分之一。
第三道,赔偿。总包对全部质量负责,并与分包就分包工程向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先担责,后追偿,顺序不能倒。
第四道,修。质量不符约定的,发包人可请求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返工或者改建;修完还逾期,违约责任照担。

③主体一
走进第一道关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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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是资质。施工单位要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且只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记一句话翻译:资质既是入场券,也是天花板。接着往下看四条禁止行为。
第一条,不许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也不许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第二条,不许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这就是挂在身上的挂靠。
第三条,不许转包。
第四条,不许违法分包。
超越资质去承揽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到百分之四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
允许别人挂靠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同样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到百分之四,同样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记因为这是整个规范体系里唯一用百分之零点五这个档的地方。记一句口诀就够:挂靠和越界是重档,转包和分包是轻档。
ch07-16
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这句话是主句,下面全是它的展开。
第一层,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并且确定工程项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
这三个人有个说法,叫三负责人。任命文件必须落到岗、到人、到证书——在纸上写个名字,不算数。
第二层,项目经理应当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对因施工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者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第三层往上抬一层,是质量终身责任。主体是五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一个。只有项目经理。不是技术负责人,也不是施工管理负责人。这是最容易记错的一个点。
而且要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公示质量责任主体和主要责任人。
项目经理还要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换了人要重新签署、重新备案。
还有一层范围要说清楚。我方的施工责任覆盖范围,包括土建,以及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这就是施工质量那条线的法定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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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着"人"这条线再补一条,它直接决定你现场的人合不合规。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这是上岗的硬红线。
技能工人分五个等级。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注意不是一级二级三级,命题常在这里坑人。一般技术工种有砌筑工、钢筋工、模板工、混凝土工;特种作业人员另有专门清单。
特种作业这一项,是检查必查。建筑电工、架子工、起重信号司索工、起重机械司机和安拆工、高处作业吊篮安拆工,加上省级以上住建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都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直接对应"考核不合格不得上岗"。
最后一条是配备标准。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都应当制定施工现场技能工人配备标准;项目开工前就把这个标准编出来,既是劳动力组织的依据,也是迎检的底稿。

④主体二
走进第三道关口——出了事谁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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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句: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注意"全部"这两个字。不管质量问题是总包造成的、分包造成的,还是材料本身带来的,总包对全部质量负责。
第二句: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
这一句是分包的义务对象——对总包负责,不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
因为法条的表述是"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的含义是:建设单位有权只找其中任何一个人,也可以同时找你们两个。
第一层,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这不是可选项,是法定义务。
第二层,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工程或者采购设备的质量负责。
第三层,一个例外:实行施工总承包的,隔震减震装置属于主体结构施工,应当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还有一条不能忽略。分包单位不得再把手下干的活转包出去,也不得违法再分包。一层一层往下拆,拆到最后一层的那一班人,仍然是总包连带链条上的一环。

⑤主体三
走进第四道关口——交付之后,还能追你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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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句,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
第二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图纸上的东西,不是你能随手改的。
第三句,不得偷工减料。
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不能。正确路径是:书面提出意见和建议,报建设单位,由原设计单位处理,出设计变更单,然后才施工。
再看修改权到底在谁手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都不得修改勘察设计文件。
确需修改的,应当由原勘察设计单位修改;经原单位书面同意,建设单位也可以委托其他有资质的单位修改,而修改单位对修改文件承担相应责任。
还有一个更高的门槛。勘察设计文件作重大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方可修改。
是建设单位,不是施工单位。这个主体错答,年年有人栽。
ch05-33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三个关键词。第一个,因施工人的原因。不是设计的原因,也不是材料供应商的原因。
第二个,无偿。这是法定义务,不能以已经过了保修期作为对抗的理由。
第三个,合理期限。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按完成该工作一般所需的合理时间确定,也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两条延伸责任。修理、返工、改建之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合理使用期限"这四个字,要单独拎出来——那是一个长期责任,竣工不等于脱责。
责任体系上还有一句收口的话:总承包人对整个工程质量承担保证责任;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分别在法定义务和工作职责范围内承担工程质量保证责任。

⑥数字总攻
第一个组,罚款比例,四个档要分清楚。
超越资质承揽、允许他人挂靠: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到百分之四。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同样在这个档,只是前者要予以取缔,后者要吊销资质证书。
转包、违法分包:百分之零点五到百分之一。这是全场唯一用百分之零点五的地方。
偷工减料:百分之二到百分之四,另加返工修理和赔偿损失。
第二个组,人数。三负责人是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负责人;而五方终身责任里,施工方只有项目经理一个人。
第三个组,两个无偿。一个是按图施工这条线上不许偷工减料,另一个是返修这条线上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返工或者改建。
记第四个组,两个备案机关,千万别混。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报的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竣工验收备案报的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五个组,一个先后顺序。被查到之后,动作是有先后的:先责令改正或者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再罚款;情节严重,才能往上升到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情节严重"这四个字,是所有最重处罚的前置条件。

⑦收尾
第一条,资质四禁止和罚款三档:挂靠和越界是百分之二到百分之四,转包和违法分包是百分之零点五到百分之一。
第二条,总包对全部质量负责,并与分包就分包工程向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先担责后追偿;五方终身责任里,施工方只有项目经理一个人。
第三条,按图施工,发现图纸差错要报建设单位、由原设计单位处理,不得擅自修改;交付之后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修完还逾期,违约责任照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