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用、黑名单与营商环境
①预热
记先问一个问题:黑名单多久能移出?答:这个问题得先分清楚两条线,因为它们不是一回事。一条是不良行为记录,它是可以修的。整改确有实效的,由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可以缩短公布期限,最短不少于三个月。另一条是黑名单,那是另外一种状态。教材对于列入黑名单之后什么时候可以移出,没有给出明确期限,我这里不猜,只讲怎么进去。但今天这一集真正要紧的不是"多久能移出",而是"怎么就进去了"。一次不良行为记录,最长公开三年。这三年里,投标、评优、融资、市场准入,都会被把这条记录翻出来看。一句话主线: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可能拖垮后续三年的投标。这一集分三块——信用信息的三类和公开期、黑名单与不良行为记录、营商环境里我方有哪些反制工具。
②骨架
先把地图铺开。第一块,信用信息。基本信息长期公开,优良期三年,不良期六个月到三年。第二块,黑名单和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四条红线,都要已经受处罚或者已经生效裁判;不良行为记录五大类四十一条。第三块,营商环境。涉企收费和保证金进目录清单,清单外一律不得执行;招投标十八类壁垒,本地注册、要原件、只收现金保证金,都能投诉。数字最密的在最后,会集中过一遍。
③主体一
第一块,信用信息。先说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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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分三类:基本信息、优良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管理对象是建设单位,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还有注册执业人员——建造师个人的信用档案,也在这一套体系里。企业信用档案要向资质许可机关提供,内容包括基本情况、资质、业绩、工程质量和安全、合同履约、社会投诉和违法行为,要求是真实、准确、完整。不报或者逾期不改,是要罚一千元到一万元的。三类里能给我方带来好处的只有一类。优良信用信息,指的是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获得的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或群团组织的表彰奖励。注意是县级以上,县级以下的表彰不算。不良信用信息呢,认定门槛只有一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受到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投诉举报本身不构成,处罚决定下来才构成。所以第一块真正要记的,是第二类的公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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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下面全是数字,这是本集最密的一段。基本信息长期公开;优良信用信息公开期限一般为三年;不良信用信息公开期限一般为六个月至三年,并且不得低于相关行政处罚期限。三个界线:长期、三年、六个月到三年。优良信用信息是对我方有利的资产,不良信用信息是对我方不利的负债。还有一条最容易被漏掉。具体期限由不良信用信息的认定部门确定,同时不得低于相关行政处罚期限。处罚是两年,公开期就不能短于两年。资产要主动积累,负债要主动修复。整改确有实效的,由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可以缩短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期限,但公布期限最短不得少于三个月。注意主体是企业提出申请,不是主管部门主动,而且前提写的是"确有实效"。反过来,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力的,信息发布部门可以延长公布期限。一个能减,一个能加。缩短期限还有个附带效果。整改结果会列在不良行为记录后面,供社会查询。整改不只是为了缩短那几个月,也是把整改这件事本身留在公开记录里。还有一条信息发布的边界。公开信用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投标报价属商业秘密。再有,共享来的信息也要在本地统一公布。通过与工商、税务、纪检、监察、司法、银行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获取的不良行为记录,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也应参照在本地区统一公布。还有一条全国层面的动作。属于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范围的不良行为记录,除在当地发布以外,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统一在全国公布,公布期限与地方确定的期限相同;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当地发布之日起七日内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这一条的意义是跨省。跨省投标的时候,对方查的是全国平台。招投标那条线又是另一套体系,数字不一样。招标投标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对外进行记录公告;当事人认为公告记录与处理决定不符的,可以提出书面更正申请,公告部门接到申请后五个个工作日内核对;但公告部门在作出答复前,不停止对违法行为记录的公告。记住最后半句。提异议不等于暂停曝光。
④主体二
第二块,黑名单和不良行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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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先看激励和惩戒的两端。信用好的,在行政许可等方面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激励措施。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作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点对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采取约束和惩戒措施。一句话概括:好企业走绿灯,坏企业被反复抽查。列入黑名单的原则只有四个字。谁处罚,谁列入。不是省级统一列,也不是住房城乡建设部统一列,哪个机关作出处罚,哪个机关列入。四种情形进黑名单,共同点都是已经落地的硬事实。第一种,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企业资质。第二种,发生转包、出借资质,受到行政处罚的。第三种是事故口径,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一年内累计发生两次及以上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压缩成一句:重大及以上一次就够,较大一年两次就够。第四种,经法院判决或者仲裁机构裁决认定为拖欠工程款,并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两个条件要同时满足,缺一不可。还有两句要记。列入黑名单之后是作为重点监管对象,与双随机、一公开结合起来用,也就是不只是被点名,而是会被反复抽查。黑名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是两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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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看我方的红线条数。《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把施工单位的认定标准分成五大类、四十一条。各类条数是六、五、五、二十四、一,加起来四十一。最大的一块是工程安全,二十四条,接近六成。这说明安全生产既是不良行为记录的主战场,也是命题的主战场。四类逐一记。资质类六条,无资质或者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资质变更手续;涂改、伪造、出借、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承揽业务类五条,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其他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按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将承包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质量类五条,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材料构配件设备,或不按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未按节能设计施工;未对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检测,也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取样检测;竣工后不出具质量保修书或保修内容期限违反规定;不履行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最后一类只有一条,但穿透力最强。恶意拖欠或者克扣劳动者工资。这一条反过来对我方有利。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或者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限制其新建项目,并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国家信用信息系统公示。后果是单位和人一起进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并列入。限制的面也很宽——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最后那项交通出行,对现实中的压力最大。
⑤主体三
第三块,从企业信用转到个人信用,再转到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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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建造师有九类行为之一,经有关监督部门确认后,由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记入他的执业信用档案。这里有一个主体要分清。记入的是注册建造师个人的执业信用档案,不是企业信用档案。命题最爱在这两个之间互换。九类里有三类是履职态度。无正当理由拒绝或者未及时签字盖章;不配合办理交接手续;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还有一类要提醒人事部门。未按要求提供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所以招聘建造师的时候,档案应该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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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内容很多,我只讲我方能直接用上的五条。第一条,收费和保证金。设立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应当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经国务院批准,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公开,清单之外的一律不得执行。同一条里还有一句:推广以金融机构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第二条,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依法平等进入,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另行制定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第三条,经营自主权和财产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市场主体依法自主决策的事项;严禁违反法定权限、条件、程序查封、冻结、扣押市场主体财产;禁止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要求市场主体提供财力、物力或者人力的摊派,市场主体有权拒绝。第四条,变相设许可。严禁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规划、年检、年报、监制、认定、认证、审定以及任何其他形式,变相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第五条,这一条只有一个数字。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以外,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三十日。还有一条高频陷阱藏在改革表述里。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定领域以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不得作为企业登记的前置条件;另外要按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编制标准化流程,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补正材料一次性告知。这五条的用法只有一个。条例的落点是"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执行",我方在投标和跨地区经营当中,被强制索要原件、被要求现金保证金的时候,是可以援引它说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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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是招投标领域的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八部门在全国开展,清理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列出十八类重点问题。十八类不用全背,高频就是这六类。第一类,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的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这就是常说的本地化要求。第二类,对仅需提供复印件的资质证明文件、证照、证件要求必须提供原件;对可以采用多证合一的电子证照,要求必须提供纸质证照。第三类,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第四类,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设定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第五类,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加分或者中标的条件。第六类,限定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只能以现金形式提交,或者不按规定、不按合同约定返还保证金。还有一类要单独提,因为它最隐蔽。简单以注册人员、业绩数量等规模条件,或者特定行政区域的业绩、奖项,来评价企业的信用等级,设置歧视性信用评价指标。和第四类一样,都是把条件抬到项目实际需要之上。这六类碰到一条,就保留证据,向发展改革部门或者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反映。反过来说,我方作为招标人起草招标文件的时候,这六类一条都不能写。
⑥数字总攻
本集数字集中在信用平台上,过一遍。第一组,三个公开期。基本信息长期公开,优良一般三年,不良一般六个月到三年。第二组,两个下限。最短不得少于三个月;同时不得低于相关行政处罚期限。第三组,一个主体。缩短由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前提是整改确有实效;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力的可以延长。第四组,三套时限。省级发布之日起七日报住房城乡建设部;招投标违法行为公告二十个工作日内;更正申请五个工作日内核对,答复前不停止公告。第五组,事故计数。重大及以上一次即入黑名单;一年内累计较大两次即入。第六组,营商环境。公开征求意见一般不少于三十日;涉企收费和保证金目录之外一律不得执行;除投标、履约、工程质量、农民工工资四类保证金以外,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其他保证金,且不得限定为现金。
⑦收尾
收尾三条必背。第一条,三类公开期。基本信息长期公开,优良三年,不良六个月到三年,且不得低于相关行政处罚期限。第二条,黑名单四条红线。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转包或出借资质受处罚、重大及以上或一年内两次较大事故受处罚、经判决裁决认定拖欠工程款且拒不履行。第三条,不良行为记录。五大类四十一条,安全类二十四条;拖欠工资会把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一起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回到开头那个问题。黑名单多久能移出,教材没有给答案,我不猜。能确定的是另一条路:不良行为记录整改确有实效,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可以缩短公布期限,最短不少于三个月。四年三集,模块6到这里收官。这一集讲的是记录怎么来、公开多久、怎么修复。下一模块换到第10章,讲争议解决。一开头就一个问题:仲裁协议写不好,全案白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