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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宫殿|模块7-10-03 行政复议

本次新建 2026-10-09(v5.3「一条路」版式+宫殿法;同日由 19 考点合并卡拆分):宫殿落成你陪一张罚款决定书走进区政府复议区的一天——上集抛的问题"被罚之后先复议还是直接起诉"本卡开篇接住:清晨在办公室收文书(15 绿格 4 红格的"能告吗"分拣机),上午在台历上数日子(红笔圈 60 日、三个"最长"各归各),走到复议大门口的三岔路口(五种票才能过的前置闸机、扣上一边锁死另一边的双向禁止卡扣、"上一级主管部门"路牌),再进窗口递申请(自动判视为受理的取号机),中午在复议决定桌(七格决定转盘、不利变更锁、重作约束带),最后一站调解室(签字盖章就出效力的调解书打印机、跨出去难回来的撤回门、执行分派板);怪物体全部"活"(分拣机自动亮灯、闸机只认五张票、卡扣扣一边锁一边、取号机自动跳视为受理、转盘会转锁会锁、打印机一收到签字盖章就出纸),动作全是"你"的身体动作。考点硬货按逐字稿与 out/ch10.md 考点 38–43 原文逐字核对,零编造。行政诉讼(考点 44–56)拆到下一卡 7-04。

主干课 模块7 第10章 第3集上半|覆盖考点 ch10 考点 38(复议范围 15 类+排除 4 类;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不含规章;工伤认定结论可复议且前置;欠薪调解不可复议另提民诉)、39(申请期限 60 日;未告知权利自知道权利之日起算最长 1 年;不动产超 20 年其他超 5 年不予受理;不可抗力障碍消除继续计算;两个行为分别申请;可口头申请;申请人含近亲属与权利义务承受人;委托 1 至 2 名代理人)、40(复议前置 5 种=当场作出的处罚、侵犯已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所有权使用权、未履行法定职责、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双向禁止=复议受理不得起诉、起诉受理不得复议;垂直领导机关=海关金融外汇+税务国安向上一级主管部门)、41(收到申请 5 日内审查;补正通知 10 日内、逾期视为放弃;普通程序 60 日可延 30 日最长 90 日;简易程序 30 日;期满未作不予受理决定视为受理;复议期间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42(决定七类=维持、履行、变更、撤销或部分撤销、确认违法、确认无效、驳回;三种违法分清=撤销是违法且可撤销、确认违法是程序轻微违法或撤销损害公益、确认无效是主体无资格或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不得作出更为不利的变更决定第三人相反请求除外;责令重作不得同一事实理由基本相同但程序违法撤销除外)、43(调解书经各方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复议机关印章即生效、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撤回后一般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申请复议但能证明违背真实意愿除外;维持由原行政机关执行、变更由复议机关执行)

六站字头:收 · 数 · 路 · 递 · 判 · 谈 动线=你陪一张罚款决定书走进区政府复议区的一天:"能告吗"分拣机① → 数日子台历② → 复议三岔路口③ → 复议窗口④ → 复议决定桌⑤ → 调解室⑥。忘内容,先想"这天你陪这张决定书走到了复议区的哪个窗口、窗口里摆了什么怪物"。点圆牌跳到对应宫位。

①收能告吗分拣机 ②数数日子台历 ③路三岔路口 ④递复议窗口 ⑤判决定转盘 ⑥谈调解室
口诀:十五类可告四不告,红头附带不含规章;六十申请一年保,二十加五最长期;当场等五先复议,受理两头不并行;五查十补九十整,简易三十七类决;不利变更锁得住,重作不许换马甲;调解书签章即生效,维持原机关改复议。
钥匙句:被罚之后先复议还是直接起诉?只有"当场作出的处罚"等五种情形必须先复议(当场处罚、自然资源确权、未履职、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非当场的处罚可以直接起诉;且复议受理后不得起诉、起诉受理后不得申请复议——两条路不能同时走。
整集钉一句:期限一串——申请 60 日、审查 5 日、补正 10 日、普通 60+30 最长 90 日、简易 30 日;决定七类、不利变更锁死;调解书签章即生效、可直接申请法院执行——复议是被低估的谈判场。

默认六个宫位全部展开,可以直接读、直接背。点每站的圆站牌可单独遮住某一宫位(做自测);「考我」一键全折。

六站路线图

第一关 · 告什么与何时告(清晨 · 办公室)①–② 分拣机—台历
站 1收

办公室收文书|考点38 复议范围与排除

第一关 · 告什么与何时告

抓手15 类可申请复议、4 类不属于复议范围;红头文件可一并附带审查,但不含规章;欠薪调解不能复议,另提民事诉讼。

清晨的办公室——快递员把《行政处罚决定书》拍在桌上;桌角一台"能告吗"分拣机,15 格绿灯亮着"可申请复议"、4 格红灯亮着"不属于复议范围",机身侧面一条"附带审查"插槽,插槽口刻着"不含规章"。

15 格绿灯(可申请复议)

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范围是十五类——行政处罚决定不服;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不服;申请行政许可被拒绝或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或工伤认定结论不服;行政协议不依法订立履行、违法变更解除不服等。落到我方:罚款、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可以复议,停工通知、责令改正通知多数也可以。

附带审查插槽(不含规章)

处罚依据的红头文件违法的,可在申请复议时一并请求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但不含规章,规章的审查另按法律、行政法规办理——高频陷阱。

4 格红灯(不可复议)

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行政法规、规章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对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内部人事处分"和"民事调解"最常见被误判为可复议。

动作

你把决定书塞进分拣机读灯认 15 格绿灯;摸一遍附带审查插槽记住"不含规章";把 4 格红灯逐格按灭;最后在"欠薪调解"那格贴条——不能复议,另提民事诉讼。

检索:哪些能复议哪些不能?附带审查的范围、规章在不在里面?欠薪调解能复议吗?
站 2数

台历数日子|考点39 申请期限与参加人

第一关 · 告什么与何时告

抓手申请 60 日、未告知权利最长 1 年、不动产 20 年其他 5 年;口头申请也有效;两个行为分别申请;委托 1 至 2 名代理人。

办公桌上的台历——一支红笔在"知道之日"那格画圈;台历右侧三个"最长"格——1 年、20 年、5 年各写各的谁也不串;台历下压着一张口头申请记录单(口头申请同样有效)。

红笔圈日子(申请期限)

申请期限一般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 60 日内提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机关未告知复议权利的,期限自知道权利之日起算,但自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超过 1 年;因不动产超过 20 年、其他申请超过 5 年的,复议机关不予受理——三个"最长"数字各归各,是命题重灾区。

口头记录单与参加人

书面有困难可以口头申请,复议机关当场记录基本情况、请求、事实理由和时间——现场被处罚时来不及写申请书,可当场要求口头申请并索取记录凭证。对两个以上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分别申请(既罚款又责令停业是两个行为)。申请人可以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民死亡的近亲属可申请、法人终止的权利义务承受人可申请;可委托 1 至 2 名代理人(提交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的授权委托书);同一案件申请人人数众多的可推选代表人。

动作

你用红笔在"知道之日"画圈数 60 日;把三个"最长"(1 年、20 年、5 年)分别写进三格;翻出口头申请记录单压平;最后在代理人栏写下 1 至 2 名。

检索:申请期限多久、未告知权利怎么算、三个"最长"各是多少?口头申请行不行?谁能申请、几个代理人?
第二关 · 选路与递件(上午 · 复议大门与窗口)③–④ 三岔路口—复议窗口
站 3路

复议三岔路口|考点40 复议前置与管辖

第二关 · 选路与递件

抓手前置只有 5 种(当场处罚最常见);受理后不得起诉、起诉受理后不得复议(双向禁止);垂直领导机关与税务国安找上一级主管部门。

复议大门口的三岔路口——一台前置闸机只认五张票,持票者必须先走复议这条道;闸机旁一把双向禁止卡扣,扣上"复议受理"这边、"起诉"那边自动锁死;路口立着"上一级主管部门"路牌。

前置闸机(必须先复议的五种)

①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②对侵犯已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决定不服;③认为行政机关未履行法定职责;④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不予公开;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先申请复议的其他情形。只有这五种前置,不是所有处罚都前置——对非当场作出的处罚,我方可直接起诉。

双向卡扣(互斥)

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复议期间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被人民法院受理的,不得再申请复议——双向禁止,不能同时走;两边都受理会导致程序冲突。

上级路牌(垂直管辖)

对海关、金融、外汇管理等垂直领导机关,以及税务、国家安全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不是向本级人民政府。

动作

你在闸机前把五张票逐一刷过;掰卡扣——扣复议锁起诉、扣起诉锁复议;最后抬头读路牌:垂直领导机关走上一级主管部门。

检索:哪五种必须先复议?复议和起诉能同时走吗?税务海关找谁复议?
站 4递

复议窗口递申请|考点41 受理审查与审限

第二关 · 选路与递件

抓手5 日内审查、期满不驳回视为受理;补正 10 日、逾期视为放弃;普通程序 60 日可延 30 日(最长 90 日);简易 30 日;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区政府行政复议窗口——一台会自动判"视为受理"的取号机,5 日审查期一过、没等到不予受理决定,屏幕自动跳出"视为受理";窗口挂 10 日补正沙漏、90 日进度条,旁边一条 30 日简易快车道;墙上一块"复议不停执行"告示牌。

自动取号机(受理审查)

复议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在 5 日内审查;审查期限届满未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自审查期限届满之日起视为受理——第 6 日就可以主动打电话确认。收到补正通知的(一次性载明需补正事项),收到补正通知之日起 10 日内提交补正材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进度条与快车道(审限)

普通程序自受理之日起 60 日内作出复议决定,情况复杂经批准可延长,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 30 日——最长 90 日出结果;简易程序 30 日内作出决定。

不停执行告示牌(复议期间)

行政复议期间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停工令不会因为你申请复议就自动停下;需要停的可在申请中一并申请停止执行并说明理由。

动作

你递上申请盯住取号机等它自动跳"视为受理";倒补正沙漏把材料一次性补齐;沿进度条读 60+30=90、旁边快车道 30;最后摸一眼墙上"复议不停执行"的告示牌。

检索:几天审查、几天补正、不补正什么后果?普通和简易审限各多少、最长多久?"视为受理"是什么规则?复议期间原行为停不停?
第三关 · 决定与谈判(中午 · 复议审理区)⑤–⑥ 决定转盘—调解室
站 5判

复议决定桌|考点42 决定种类

第三关 · 决定与谈判

抓手决定七类=维持、履行、变更、撤销、确认违法、确认无效、驳回;三种违法分清——撤销是违法且可撤销、确认违法是轻微或损害公益、确认无效是重大且明显违法;不得作出更为不利的变更决定;重作不得同一事实理由基本相同。

复议审理室的决定桌——一台七格决定转盘,七类决定各占一格;转盘旁锁着一把"不利变更锁",锁死对你更重的改法;桌角缠着一条重作约束带,不许原机关换个马甲重来。

七格转盘(决定种类)

复议决定有七类:维持、履行、变更、撤销或部分撤销、确认违法、确认无效、驳回。三种"违法"分清楚:撤销=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适用依据不合法、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违法且可撤销;确认违法=程序轻微违法但对申请人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或者撤销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确认无效=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

不利变更锁(禁止更不利)

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变更决定——但第三人提出相反请求的除外;我方申请变更(降罚款额)时,复议机关不能越改越重。

重作约束带(不许原样重来)

责令重作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但复议机关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撤销的除外。

动作

你转动转盘认七格;把三种"违法"各贴一张便签(可撤销/轻微或损害公益/重大明显);试拉不利变更锁——锁得住;最后拽紧重作约束带,念一遍"同一事实理由不许重来"。

检索:复议决定有哪七类?撤销、确认违法、确认无效怎么分?不利变更禁不禁?重作有什么约束?
站 6谈

复议调解室|考点43 调解与履行

第三关 · 决定与谈判

抓手调解书签字或签章+盖复议机关印章即生效、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撤回后一般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申请复议(证明违背真实意愿除外);维持由原机关执行、变更由复议机关执行。

复议调解室——一台调解书打印机,各方签字盖章的一瞬间自动出纸生效;门口一扇撤回门,跨出去想再回来难,除非你能证明当初是被逼的;墙上挂着执行分派板,两个箭头分别指向原机关和复议机关。

打印机(调解书生效)

复议机关可以制作行政复议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行政复议机关印章即具有法律效力,可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复议是被低估的谈判场,争取"减少罚款+缩短停业期"的调解方案比想象中好用。

撤回门(撤回后果)

复议决定作出前可自愿达成和解、撤回申请;撤回后一般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能证明撤回违背其真实意愿的除外;别在压力下随手撤,撤回前先咨询。

执行分派板(谁执行)

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书,由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法院执行;变更的,由复议机关执行——申请强制执行前先看清对手方是谁。

动作

你把调解方案喂进打印机,看着它收到签字盖章"咔"一声出纸;推开撤回门再回头——门已锁;最后读执行分派板,把"维持→原机关、变更→复议机关"两个箭头各拨一次。

检索:调解书怎么才生效、能不能直接执行?撤回后还能再申请吗?维持和变更分别谁执行?

数字挂钩(12 张)

15 类 / 4 类

可申请复议 15 类;不属于复议范围 4 类。

60 日

复议申请期限: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

1 年

未告知复议权利的:自知道权利之日起算、最长不超过 1 年。

20 年 / 5 年

最长排除:因不动产超 20 年、其他申请超 5 年不予受理。

5 种前置

当场处罚、自然资源、未履职、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 日

复议受理审查期;期满未作不予受理决定视为受理。

10 日

补正期限:收到补正通知之日起;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视为放弃。

60 日

普通程序审限:自受理之日起作出复议决定。

+30 日 = 90 日

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 30 日——最长 90 日出结果。

30 日

复议简易程序审限。

1 至 2 名

可委托代理人人数;人数众多可推选代表人。

7 类决定

维持、履行、变更、撤销或部分撤销、确认违法、确认无效、驳回。

易错点(12 条)

  1. 复议前置只有 5 种:最常见的是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非当场作出的处罚可直接起诉——"所有处罚都要先复议"是最大误解。
  2. 双向禁止,不能同时走: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复议期间不得向法院起诉;起诉被法院受理的,不得再申请复议——两边都受理会导致程序冲突。
  3. 附带审查不含规章:处罚依据的红头文件违法,可在复议中一并请求审查规范性文件——但不含规章,规章另按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4. 民事调解不能复议: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持的欠薪调解)不可复议——就调解本身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5. 工伤认定是高频业务点: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或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以复议,且属复议前置情形——建筑施工企业的常考落点。
  6. "视为受理"规则:审查期限届满未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自审查期限届满之日起视为受理——第 6 日就要主动问,别干等。
  7. 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停工令不会因为申请复议而自动停止——需要停的须在申请中一并申请停止执行并说明理由。
  8. 三个"最长"各归各:未告知权利最长 1 年;因不动产超过 20 年、其他超过 5 年不予受理——三个数字不能互换。
  9. 不利变更禁止: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变更决定——但第三人提出相反请求的除外;我方申请降罚时复议机关不能越改越重。
  10. 重作不许换马甲:责令重作的,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但程序违法撤销的除外。
  11. 撤回即锁门:撤回后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申请复议——除非能证明撤回违背其真实意愿;别在压力下随手撤。
  12. 执行对手方看清:维持由原行政机关执行、变更由复议机关执行——申请强制执行前先看决定书是哪一种。

复习计划(间隔重复,别背一遍就丢)

轮次时间做什么(约 10 分钟)打勾
R1今晚(D0)闭眼在"罚款决定书走进复议区的一天"里走一遍六站:分拣机、台历、三岔路口、复议窗口、决定桌、调解室,每站念出"摆了什么怪物+挂哪个考点+核心数字";走不动的标红
R2D+1只走 ②台历(60 日/1 年/20 年 5 年)、③三岔路口(5 种前置/双向禁止)、④复议窗口(5 日/10 日/90 日/视为受理)——这三站数字最密
R3D+3闭眼从"收"背到"谈",全程不看卡;卡住才翻,专攻那 1–2 站
R4D+7默写:60 日、1 年、20 年、5 年、5 日、10 日、60 日、30 日、90 日、30 日、15 类、4 类、5 种、1 至 2 名;写完对数字挂钩自查
R5D+15只过易错 12 条 + 自测 12 题,10 分钟内做完
R*考前 5 分钟闭眼从办公室走到调解室走完六站,确认"当场等五种先复议、受理两头不并行""60 日申请、五查十补九十整""七类决定、不利变更锁死""调解书签章即生效"四条不翻车

自测 12 题(答案折叠)

  1. 哪 15 类能复议?哪 4 类不能?
  2. 附带审查什么范围?规章行不行?
  3. 申请期限多久?未告知怎么算?最长排除?
  4. 哪五种必须先复议?
  5. 复议和诉讼能同时走吗?
  6. 垂直领导机关(税务海关)复议找谁?
  7. 受理审查几天?"视为受理"什么规则?补正几天?
  8. 复议审限:普通/简易/最长?
  9. 决定七类?三种"违法"怎么分?
  10. 不利变更与重作各有什么限制?
  11. 调解书怎么生效?撤回后还能申请吗?
  12. 维持/变更分别谁执行?复议期间停不停执行?
参考答案(点开逐条核对)

1. 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范围15 类(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行政许可、征收征用及补偿、工伤认定结论、行政协议等);4 类不属于复议范围=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行政法规规章等抽象规范性文件、对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

2. 处罚依据的红头文件违法的,可一并请求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但不含规章,规章的审查另按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3. 一般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 60 日内提出;因不可抗力等耽误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未告知复议权利的,期限自知道权利之日起算,但自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超过 1 年;因不动产超过 20 年、其他超过 5 年的,不予受理。

4. 五情形=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侵犯已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未履行法定职责、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只有这五种前置,非当场作出的处罚可直接起诉。

5. 不能——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复议期间不得向法院起诉;起诉被法院受理的,不得再申请复议,双向禁止。

6. 对海关、金融、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以及税务、国家安全机关的行为不服,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不是向本级人民政府。

7. 收到申请后 5 日内审查,审查期限届满未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自审查期限届满之日起视为受理;补正通知 10 日内提交材料、一次性载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8. 普通程序自受理之日起 60 日内作出决定,经批准可延长最多 30 日——最长 90 日出结果;简易程序 30 日内作出决定。

9. 维持、履行、变更、撤销或部分撤销、确认违法、确认无效、驳回七类;撤销=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适用依据不合法、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确认违法=程序轻微违法对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或撤销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确认无效=主体无行政主体资格、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

10. 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变更决定(第三人提出相反请求的除外);责令重作的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撤销的除外)。

11. 经各方当事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行政复议机关印章即生效,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撤回后一般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申请复议(能证明违背真实意愿的除外)。

12. 维持由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执行、变更由复议机关执行(均可申请法院执行);行政复议期间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需要停的一并申请并说明理由。

收尾钩子:复议这条谈判路走完了——谈不拢、或者决定维持原处罚,下一步就是进法院。行政诉讼的门槛、被告、期限、判决,下一卡 7-04《行政诉讼》见:法院这道安检门,什么能过、什么告不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