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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宫殿|模块2-5-01 优先受偿权十八个月

本次更新 2026-10-08:迁移至 v5.3「一条路」版式(与 3-01 同款)。9 站、5 个考点(含跨章 1 个)。整集只有一条轴:日期——钱什么时候算该付 → 该付不付你有什么权利 → 这个权利能放多久。

主干课 第5章 第1集|覆盖考点 ch05 1-7(合同订立:形式与一般条款、要约、承诺、迟延迟到、实质性变更、成立时间地点、缔约过失)、ch05-39(应付款日三推定·垫资与利息)、ch05-37(竣工结算规则)、ch05-40(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本集核心)、ch05-21(违约金 30%)、ch05-41 交叉 ch07-32(质保金 3%、缺陷责任期 1/2 年、双重 14 天)|数字取自 out/ch05.md 考点 1-7、21/37/39/40/41 与 out/ch07.md 考点 32,零编造。注意:质保金那一箱(3%/1 年·2 年/14 天×2)出自第 7 章考点 32,不是第 5 章原文,卡片里凡引到都标了跨章来源。

九站字头:门 · 阶 · 秤 · 钟 · 槌 · 队 · 界 · 月 · 箱 动线=要钱这条线,三步一步比一步硬:钱什么时候算该付(①②③)→ 该付不付你有什么权利(④⑤⑥⑦)→ 这个权利能保质多久(⑧),最后挂上两个百分数(⑨)。

①门应付款日三推定 ②阶28日兜底·视为认可 ③秤利息与垫资 ④钟催告 ⑤槌折价或拍卖 ⑥队优于抵押权 ⑦界四条边界 ⑧月18个月 ⑨箱3% 与 30%
开场那个场景是整集的钥匙:工程干完验收合格也交付了,发包人一句"再等等看",十几个月后才走法律途径。法务接手第一件事不是写起诉状,是翻台账找"应付款日"——因为有个权利比打官司还硬:这个工程拍卖了,钱先还我们。但它有保质期,最长十八个月,从应付款那天起算。
整集只有一条轴:日期。而记忆钉只有一句:管要不要还钱的是三年诉讼时效,管能不能从拍卖款里插队的是十八个月——官司打赢了,不代表你还能插队。

默认九个宫位全部展开,可以直接读、直接背。点每站的圆站牌可单独遮住某一宫位(做自测);「考我」一键全折。

九站路线图

站 1门

大门三块日历牌|ch05-39 上 应付款日三推定——整条线的起点

发包人那栋楼的大门口——门外一张签约台,门板上钉着三块日历牌,从上往下亮度递减

门外签约台(本集"主体零"——合同订立,ch05 1-7 七件事)

台面压着一张"必须书面"的合同:施工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口头不算数);招投标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就是书面载体。
投标文件的性质是要约(招标公告只是要约邀请):撤回通知要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与之同时到达;承诺期限内不得撤销的两种例外=明示不可撤销/已为履约做合理准备。
迟到的两种,方向相反:超过承诺期限才发出的 → 新要约(除非要约人及时通知有效);承诺期限内发出、按通常情形能及时到达却因其他原因迟到的 → 原则有效(除非要约人及时通知不接受)。
改了条款算什么:对工期、质量、价款等实质性变更 → 新要约;非实质性变更 → 承诺有效,合同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中标通知书到达中标人 = 合同成立(承诺生效时成立;合同书形式 = 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成立 ≠ 生效。
缔约过失:假借磋商、隐瞒重要事实、提供虚假情况、泄露商业秘密 → 哪怕合同没成立也赔。

三块牌(从上往下,越往下越被动)

第 1 块(最大最亮):工程已实际交付的 → 交付之日。
第 2 块:工程没有交付的 → 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牌边小字(三个"不是"):不是你干完那天,不是对方看完你结算文件那天,就是你自己提交那天。
第 3 块(最小最暗):工程未交付、价款也未结算的 → 当事人起诉之日。批注:这是最被动的一种,等于"你告他那天才开始算"。

门楣上的命题提示(最爱给的那一组)

"工程已经交付、但价款还没结算"——问利息从哪天起算,答案是交付之日,不是结算那天。

门内侧的行动指令

工程能早交付就早交付,结算文件能早提交就早提交——这两个日期都是你自己能控制的,而"起诉之日"不是。

动作

进场前先在签约台前停一步,拍一下台面:施工合同必须书面;投标文件是要约;中标通知书到了,合同才算成立;顺手把"迟延=新要约、迟到=原则有效"两块方向牌摆正。从上往下拍三块牌,一块一块念:交付 → 提交结算 → 起诉(亮度递减=越往下越被动);念门楣那句(已交付但未结算 → 交付之日);推门时念内侧那句(早交付、早提交——这两个日子握在我自己手里)。

检索:三推定分别是什么?"已交付但未结算"按哪天算?哪个最被动、为什么?合同什么时候成立(中标通知书起算点)?迟延承诺和迟到承诺的效果差在哪?
站 2阶

二十八级台阶|ch05-37 兜底推定,和那句"视为已被认可"

门内一段上行台阶,一共二十八级,每级侧面刻一个"日";尽头桌上摞着竣工结算文件

台阶本身=28 日

合同对提交期限、答复期限没有约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也没有规定的,可认为其约定期限均为 28 日。
扶手上的警示牌:28 日是"兜底推定值",不是法定强制期限。合同里写实了,按合同来。

台阶分两条道(命题最爱在这儿做区分)

左道 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发包方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审核,在约定期限内提出审核意见。
右道 非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发包方在约定期限内答复。

桌上文件自己盖了个章(承包人手里最强的一条武器)

发包方逾期不答复、合同又没有约定的,竣工结算文件视为已被认可。
章下一行翻译:你报了多少,就按多少结算。
章旁三样东西,一样不能少(这条武器的前提):签收单、快递回执、邮件记录。

桌角"不服怎么办"流程图

承包方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接到该审核意见后1 个月内,可向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或者有关行业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流程图上那颗钉子(防串):这里是"1 个月",跟台阶那个"28 日"不是一个数。

动作

边爬边数 1、2…28,到顶念一遍(兜底推定,不是法定强制);岔口看两条道(国有→委托造价咨询企业审核;非国有→自己答复);走到桌前看文件自己盖章,念"逾期不答复且无约定 → 视为已被认可 → 我报多少算多少",同时把三样证据摁在桌上;最后敲那颗钉子(不服的,1 个月内申请调解)。

检索:合同没约定期限、国家也没规定,按多少日推定?这个数什么性质?国有与非国有差在哪儿?逾期不答复且无约定的后果与前提?不服审核多久内向谁申请调解?
站 3秤

利息大秤|ch05-39 下 利息从哪天算,和垫资那三句

台阶尽头桌子旁架着的一杆大秤

秤砣上两行字(欠付利息标准)

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息。

秤杆上的指针,指着第 ① 站那块日历牌(本集最关键的一处勾连)

利息自"应付工程价款之日"开始计付。 秤杆上红字:利息的起算点,和十八个月的起算点,是同一个日子。

秤盘里三张垫资条(一条一句)

条 1 垫资有约定:按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但高于垫资时的同类贷款利率或同期 LPR 的部分,法院不支持。
条 2 垫资无约定: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条 3 垫资利息无约定:请求支付利息的,法院不予支持。

秤盘最底下那句大白话

垫资必须落在纸面上,否则就是一笔无息欠款。

动作

读秤砣两行(有约定从约定 → 无约定按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同期 LPR);顺指针看回第 ① 站,念红字(利息起算点 = 18 个月起算点 = 应付款日);三张垫资条逐张翻;最后抄一遍那句大白话。

检索:欠付利息有约定怎么算、无约定怎么算?从哪天起算(跟哪个日子是同一个)?垫资有约定/无约定/利息无约定分别怎么处理?利率上限是什么?
站 4钟

没有刻度的钟|ch05-40 上 催告——顺序不能跳的那一步

墙上一口钟——钟面空空,没有数字

钟面没有数字(这一站唯一要记的"数字"=没有数字)

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没有法定天数。钟摆上的操作提示:所以期限要写进催告函里(你不写,就没有期限)。

钟摆上挂着一张 EMS 快递单(两样送达证据)

面签的签收单,或者邮政快递单(寄件底单一并留好)。

钟座上的"两个不能"

不能 1 顺序不能跳——规则里是催告在前、逾期不支付在后,不要跳过催告直接去申请拍卖。
不能 2 证据不能丢——催告函和送达凭证是后面所有动作的起点。

动作

抬头确认钟面没有刻度(=合理期限无法定天数 → 我要在催告函里自己写期限);拽一下钟摆那张快递单(签收单/EMS 底单,一样都不能少);拍钟座两条(先催告,逾期不付才往下走)。

检索:主张优先受偿第一步做什么?"合理期限"有没有法定天数、实务怎么办?送达证据留哪两样?能不能跳过催告直接申请拍卖?
站 5槌

拍卖槌|ch05-40 中 折价或拍卖——权利的内容就两句话

拍卖台,台上一柄槌,槌头是一栋楼的模型

槌下压着那张纸(权利内容,两句话逐字背)

① 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②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槌柄上那块"除外"小牌(命题常在这儿挖空)

不宜折价、拍卖的除外——这条是例外,不是常态。

台侧"行使前提"牌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 + 承包人已催告 + 催告给的合理期限已过仍未支付。

动作

先念前提牌(未按约定支付 → 已催告 → 合理期限过了仍不付);举槌念第一句(协议折价,或请求法院依法拍卖,前面别漏"除不宜折价拍卖的外");落槌,楼碎成钱,念第二句。

检索:行使前提是什么?有几种行使方式、分别向谁提出?那句"除外"怎么说的?
站 6队

插队队列|ch05-40 中 顺位:你排在银行前面

拍卖台下一列队伍,四个人排队等分钱

队伍顺序(从前往后,一图定死)

第 1 位 承包人(穿施工服,举"建设工程价款"牌)|第 2 位 抵押权人(穿西装,举"抵押权"牌,通常就是银行)|第 3 位 其他债权人(抱着一摞生效判决书)|第 4 位 发包人自己。

队伍上方横幅(顺位结论,逐字背)

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横幅下面那句翻译

这个工程拍卖出一千万,你的工程价款先拿,剩下的才轮到他们。银行有抵押权、别人有生效判决,都排在你后面。

动作

从队尾走到队首,把穿施工服那位往前顶一位,念横幅;回头看第 2、3 位补一句:银行排在后面,判决也排在后面。

检索:优先受偿权和抵押权、其他债权怎么排顺位?原文怎么说的?
站 7界

四面界碑|ch05-40 中 四条边界,一块都不能少

那栋楼四周立着四块界碑——从东开始顺时针

碑 1「主体」

能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是与发包人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碑背(本集最锋利的一刀):转包、违法分包情形下的实际施工人,不直接享有这项权利。碑脚自问:你如果是从别人手里接的活,先看自己的合同是跟谁签的。

碑 2「范围」

能优先受偿的是建设工程价款本身。碑背三样被划掉的东西(连着背):就逾期支付建设工程价款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张优先受偿的,法院不予支持。碑脚:谈判桌上你可以把利息违约金都算进去,但走到优先受偿这一步,只有本金受保护。

碑 3「放弃」

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放弃或者限制优先受偿权,损害建筑工人利益的,发包人据此主张承包人不享有优先受偿权的,法院不予支持。碑背话术提示:发包人常拿"提前支付"或者"解除合同"做交换条件让你签字放弃。碑脚结论:这种放弃不是签了字就一定算数的。

碑 4「质量」(这一块是好消息)

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可以主张优先受偿;未竣工但质量合格的,可以就其承建的工程部分折价、拍卖价款优先受偿。
碑上长出一截只盖了一半的楼(停工、干了一半被撵出场)——只要你干的那部分质量合格,这条救济还在。
碑侧附加牌:装饰装修工程具备折价或者拍卖条件的,其承包人也可以就装饰装修部分主张(但主体仍须是与发包人订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

动作

沿地界走一圈,四块碑逐块拍过去,每拍一块念一句:主体 → 与发包人签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实际施工人不直接享有);范围 → 只有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不予支持;放弃 → 损害建筑工人利益的放弃约定,拿不出来抗辩;质量 → 质量合格就行,不要求竣工。走到第 4 块停一下,摸那截只盖了一半的楼。

检索:谁能行使(实际施工人行不行)?哪些钱能优先、哪些不能?放弃约定什么情况下无效?未竣工能不能主张、就哪部分?装饰装修工程呢?
站 8月

四个月亮|ch05-40 下 十八个月,和三个容易串的日子

院子中央,天上并排挂着一大三小四个月亮

最大的那个月亮(两个数)

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但最长不得超过 18 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
月面插着倒计时牌:台账三列——应付款日/催告日/18 个月到期日;实务动作:到期前 3 个月让法务介入。
月亮背后一根箭头指回第 ① 站:起算点就是那三个推定日子之一。

三个小月亮(本集最大的陷阱区)

诉讼时效 3 年|保证期间常见 6 个月|债权人撤销权 1 年。下面一行对照:这四个期限保护的是四个不同的东西,起算点也不一样。

月亮下方两块"不是"牌(命题两个人坑)

不是 竣工验收之日;不是 交付之日;而是 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

月亮旁边那句收束(整集的记忆钉)

管要不要还钱的是三年诉讼时效;管能不能从拍卖款里插队的是十八个月。官司打赢了,不代表你还能插队。

动作

看最大的月亮,念两个数(合理期限内行使、最长不超过 18 个月),顺箭头指回第 ① 站(从应付款日起算);三个小月亮从左往右数一遍(3 年/6 个月/1 年),念下面那句;敲两块"不是"牌;最后把收束句念两遍。

检索:行使期限多长、从哪天起算?三个"不是"是什么?跟 3 年、6 个月、1 年分别管什么?台账三列是什么、提前多久让法务介入?
站 9箱

两只箱子|ch05-41 交叉 ch07-32 + ch05-21 3% 和 30%

院子角落并排放着两只箱子,一小一大

小箱「3%」——管押你多少钱(出自第 7 章考点 32,不是第 5 章原文)

箱盖贴 3%: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银行保函金额同样以 3% 为上限(可用保函替代现金预留)。
第 1 格(定义):发承包人在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工程款中预留,用于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第 2 格(期限,两个数):缺陷责任期一般为 1 年,最长不超过 2 年,由双方约定;起算点是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两条分支:承包人原因致延后验收的,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发包人原因致延后验收的,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90 天后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这一条起算点握在我方手里,提交报告要书面留痕)。
第 3 格(双重 14 天,两个是叠着的):接到返还申请后 14 天内会同承包人核实;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核实后 14 天内返还;接到申请 14 天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 14 天内仍不予答复的,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申请。叮嘱:两个 14 天是叠着的,少一个都不构成默示认可。
箱底告示:竣工前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质量保证金;已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保证方式的,不得再预留保证金。

大箱「30%」——管罚你能罚多少(第 5 章考点 21)

箱盖贴 30%:约定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 30%,法院一般可认定为"过分高于",违约方可请求适当减少;低于损失的,可请求增加。
两条硬规矩:① 调整须依当事人请求,法院不主动调;② 这个 30% 是"超过损失"的部分,不是"超过合同总价 30%"(分母是实际损失)。
箱盖压着的石头(最狠的一条):恶意违约的当事人请求减少违约金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箱侧便条(迟延履行):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付了违约金不等于可以不干活。

动作

先开小箱,念箱盖 3%(押你多少钱),看三格(定义 → 1 年/最长 2 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 → 双重 14 天),再念箱底告示(已缴履约保证金的,不得同时预留质保金);接着开大箱,念箱盖 30%(罚你能罚多少),看两条规矩(法院不主动调;分母是实际损失不是合同总价),掀开那块石头(恶意违约不能减),看侧边便条(付了违约金还得继续履行);最后并排比一下:3% 的分母是工程价款结算总额,30% 的分母是实际损失。

检索:质保金预留上限与保函上限各多少?缺陷责任期多久、从哪天起算、延后验收怎么算?双重 14 天怎么叠才构成默示认可?已缴履约保证金还能不能预留质保金?违约金超过多少可认定过分高于、法院能否主动调、恶意违约能否减、付了违约金还用不用履行?质保金这一箱出自哪一章?

数字挂钩(考场上只剩数字时用它)

应付款日三推定

已交付→交付之日;未交付→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未交付且未结算→起诉之日。

28 日

提交/答复期限的兜底推定值(合同没约定、国家也没规定时)——不是法定强制期限。

1 个月

对审核意见不服,向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或行业组织申请调解的期限(别跟 28 日串)。

利息

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按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同期 LPR;自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起算。

垫资三条

有约定按约定(超同类贷款利率或 LPR 的部分不支持);无约定按工程欠款处理;利息无约定不支持。

18 个月

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上限,自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不是竣工验收之日、不是交付之日)。

三个易混期限

诉讼时效 3 年 · 保证期间 6 个月 · 撤销权 1 年。

3%(第 7 章考点 32)

质保金总预留比例上限、银行保函金额上限。

1 年 / 最长 2 年

缺陷责任期,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算;发包人原因延后验收的,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90 天后自动进入。

14 天 ×2

核实 14 天 → 返还 14 天;不予答复 14 天 + 催告后仍不答复 14 天 = 视同认可。

30%(第 5 章考点 21)

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 30% 一般认定过分高于;法院不主动调;恶意违约一般不予支持减少。

实务两个数

台账三列(应付款日/催告日/18 个月到期日);到期前 3 个月法务介入。

易错点 12 条(考前只看这个)

  1. 应付款日三推定的顺序条件各不相同:已交付→交付之日;没交付→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未交付且未结算→起诉之日。命题最爱给"已交付但未结算",答案是交付之日。
  2. 利息起算点 = 18 个月起算点 = 应付款日,是同一个日子,别拆成两个记。
  3. 28 日是兜底推定值,不是法定强制期限:合同写实的按合同;合同没约定按国家规定;国家也没规定的才推定为 28 日。
  4. 逾期不答复 + 合同无约定 = 竣工结算文件视为已被认可。前提是留得住"我交过、他没答"的证据(签收单/快递回执/邮件记录)。
  5. 1 个月 ≠ 28 日:对审核意见不服是接到审核意见后 1 个月内申请调解,向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或者有关行业组织。
  6. 垫资三条,一句不落:有约定按约定但超同类贷款利率或同期 LPR 的部分不支持;无约定按工程欠款处理;利息无约定不支持(=无息垫资)。
  7. 催告是前置程序,顺序不能跳:先催告给合理期限(无法定天数,要写进催告函),逾期不付才能折价/拍卖;送达证据留签收单或 EMS 底单。
  8. 主体是与发包人订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实际施工人(转包、违法分包情形下)不直接享有;装饰装修工程承包人可主张,但主体条件不变。
  9. 范围只保本金:逾期支付工程价款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张优先受偿的,法院不予支持。
  10. 放弃/限制优先受偿权的约定,损害建筑工人利益的,不能拿来抗辩(不是签了字就一定算数)。未竣工但质量合格的,可就承建部分主张。顺位: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11. 18 个月 vs 3 年:起算点是"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不是竣工验收之日、不是交付之日;诉讼时效 3 年、保证期间 6 个月、撤销权 1 年,四个期限四个起算点。
  12. 两个百分数对调是命题高频:3% 管押你多少钱(分母=工程价款结算总额,出自第 7 章考点 32);30% 管罚你能罚多少(分母=实际损失,法院不主动调,恶意违约一般不予支持减少)。质保金的 1 年/最长 2 年与双重 14 天同样出自第 7 章,不要在第 5 章里硬记。

复习计划(间隔重复,别背一遍就丢)

轮次时间做什么(约 10 分钟)打勾
R1今晚(D0)睁眼走一遍九站,每站念出"摆了什么 + 挂哪个考点 + 日期或百分数";走不动的标红
R2D+1只走 ①门(三推定)、⑧月(18 个月 vs 3 年)、⑨箱(3% 与 30%)——这三站最易串
R3D+3闭眼从"门"背到"箱",全程不看卡;卡住才翻,专攻那 1–2 站(多半是⑦和⑨)
R4D+7默写:三推定、28 日、1 个月、18 个月、3 年/6 个月/1 年、3%、1 年·2 年、14 天×2、30%、90 天;写完对数字挂钩自查
R5D+15只过易错 12 条 + 自测 12 题,10 分钟内做完
R*考前 5 分钟闭眼走「门·阶·秤·钟·槌·队·界·月·箱」九个字,走完再念易错 12 条

自测 12 题(先答,再翻答案)

  1. "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有哪三个推定?"工程已交付但价款未结算"按哪天算?
  2. 竣工结算:合同没约定期限、国家也没规定,按多少日推定?这个数字是什么性质?国有资金与非国有资金的程序差别在哪儿?
  3. 发包方逾期不答复且合同无约定,后果是什么?这条武器的前提(证据)是什么?
  4. 对审核意见不服,多久之内向谁申请调解?跟前面那个"日"怎么区分?
  5. 欠付工程价款利息,有约定怎么算、无约定怎么算、从哪天起算?这个起算点跟哪个期限是同一个?
  6. 垫资的三条规则分别是什么?利率上限是什么?一句大白话怎么概括?
  7. 优先受偿权行使的前提和顺序是什么?"合理期限"有没有法定天数、实务上怎么办?
  8. 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方式有哪两种?那句"除外"怎么说的?顺位怎么排?
  9. 四条边界依次是什么?实际施工人能不能直接主张?未竣工工程能不能主张、就哪部分?
  10. 放弃或限制优先受偿权的约定,什么情况下不能拿来抗辩?
  11. 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多长、从哪天起算?三个"不是"是什么?跟 3 年、6 个月、1 年分别管什么?
  12. 3% 和 30% 各管什么、分母各是什么?缺陷责任期多久、从哪天起算、延后验收怎么算?返还的"双重 14 天"怎么叠?质保金这一组数字出自哪一章?
答案(点开)

1. ① 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② 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③ 工程未交付、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已交付但未结算"→交付之日(不是结算完成那天)。第三项最被动,等于"你告他那天才开始算"。

2. 合同对提交/答复期限没有明确约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可认为其约定期限均为 28 日——28 日是兜底推定值,不是法定强制期限,合同写实按合同。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发包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审核并在期限内提出审核意见;非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由发包方在期限内答复。

3. 发包方逾期不答复、合同又没有约定的,竣工结算文件视为已被认可(=你报多少按多少结算)。前提:保留签收单、快递回执、邮件记录等"我交过、他没答"的证据。

4. 承包方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接到该审核意见后 1 个月内,可向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或者有关行业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1 个月 ≠ 28 日,别串。

5. 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按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息。利息自应付工程价款之日开始计付——与 18 个月的起算点是同一个日子。

6. 垫资有约定:按约定返还垫资及利息,但高于垫资时的同类贷款利率或同期 LPR 的部分法院不支持;垫资无约定:按工程欠款处理;垫资利息无约定: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大白话:垫资必须落在纸面上,否则就是一笔无息欠款。

7. 前提是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承包人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逾期不支付才进入折价/拍卖。"合理期限"没有法定天数,所以期限要写进催告函,并保留送达证据(面签签收单或邮政快递单,寄件底单留好)。顺序不能跳,不能跳过催告直接申请拍卖。

8. 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顺位: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9. ① 主体:与发包人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转包、违法分包的实际施工人不直接享有);② 范围:仅限建设工程价款本身,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不予支持;③ 放弃:放弃或限制的约定损害建筑工人利益的,发包人据此主张承包人不享有优先受偿权的,法院不予支持;④ 质量:质量合格即可主张;未竣工但质量合格的,可就其承建工程部分折价/拍卖价款优先受偿(装饰装修工程具备折价拍卖条件的,其承包人也可就装饰装修部分主张,但主体条件不变)。

10. 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放弃或者限制优先受偿权,损害建筑工人利益的,发包人据此主张承包人不享有优先受偿权的,法院不予支持(常见交换条件是"提前支付"或"解除合同"——签了字也不一定算数)。

11. 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最长不得超过 18 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三个"不是":不是竣工验收之日,不是交付之日;而是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诉讼时效 3 年(管要不要还钱)、保证期间 6 个月、债权人撤销权 1 年——四个期限保护四个不同的东西,起算点各不相同。实务:建"应付款日/催告日/18 个月到期日"三列台账,到期前 3 个月法务介入。

12. 3%:质保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银行保函金额同样以 3% 为上限——管"押你多少钱",分母=工程价款结算总额。30%:约定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 30% 一般可认定过分高于——管"罚你能罚多少",分母=实际损失;法院不主动调(依当事人请求),恶意违约的当事人请求减少的一般不予支持,迟延履行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缺陷责任期一般为 1 年,最长不超过 2 年,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承包人原因延后验收的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发包人原因延后验收的,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90 天后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返还:接到申请 14 天内核实;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核实后 14 天内返还;接到申请 14 天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 14 天内仍不予答复的,视同认可返还申请(两个 14 天叠加,少一个不构成默示认可)。竣工前已缴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质保金。质保金这一组数字出自第 7 章考点 32(《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不是第 5 章原文。